房地产税、租金收入、地方费用与公用事业过户指南
一、核验目标与资料
分别列出购置、持有、出租及出售阶段可能涉及的税费,避免把不同税种混为一项。
二、逐项尽职调查
以适用年度及纳税人身份核实税基、申报义务和期限;租金收入与净现金流应分开计算。
三、成本与投资判断
交割前核对物业费、水电燃气欠款和账户过户程序,保留结清凭证;税率和豁免须向官方或税务专业人士确认。
四、交易前的关键核对
建立四本账:市政房产税、租金所得税、楼宇管理费Aidat、水电燃气应付账。分别注明计费期间、纳税或付款义务人、已付金额、余额及凭证;不能把物业欠费直接视作房产税,也不能把押金默认算作租金收入。
五、交接、预算与可复核证据
税务申报依据收入所属年度、住宅或商用性质及纳税人身份而异:GİB的2026租金指南说明的是2025年度租金所得申报,不能将其中门槛直接作为2026年度所得的标准。交割时向各收费主体索取结清记录、抄录仪表,计算出租净现金流时仅计入实际应由房东承担的费用。
官方资料及适用范围
官方参考:https://intvrg.gib.gov.tr/hazirbeyan/pdflink.html。以主管机关最新页面及具体交易文件为准。
本指南是房地产尽职调查和预算核对资料,不能替代针对具体物业的律师、税务、工程或职业安全专业意见;未核实事项不应标为已通过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