腾退承诺交割日核查
交割日核查的目的
产权过户当天不应第一次发现腾退承诺原件找不到,或存在此前没有披露的新程序。交割核查要重新确认尽调之后可能变化的事实:承租人是否仍在占用,是否有新付款或新协议,承诺腾退日是否已到,是否启动调解、执行或诉讼,以及买方审阅的版本是否与实际移交版本一致。核心目标是把交割时点的事实与法律状态固定下来。
步骤一:原件与审阅版本逐页核对
拿出原件或最可靠认证版本,与买方尽调文件逐页比较。核对姓名、房屋、签名、日期、手写内容和附件。不要接受没有解释的临时换版。记录版本描述、交付人、接收人,并确认原件究竟是交给买方、买方律师,还是仍留在卖方手中。
步骤二:更新承租人现状
确认最近一次租金付款、最近沟通、钥匙是否归还以及是否有后续协议。即使卖方说承租人已经搬走,也应检查钥匙、实际人员和遗留物品后再确认空置交付。若承租人仍在,记录买方已经理解租赁关系继续存在,产权过户本身并不等于腾退。
步骤三:核对腾退日期与程序期限
将交割日期与承诺腾退日期比较。日期尚未来临时,应把法律日历和明确负责人一并移交。日期已经过去时,应查看已启动程序的证明、日期和案件编号。第352条把相关路径与自承诺日起一个月的期间联系起来,因此不能依靠“以后还有时间”的未证实假设完成交割。
步骤四:检查新增争议
要求卖方最终披露自上次审查以来的调解、通知、执行、诉讼、异议或和解,并与可合法提供的材料核对。如果出现重大新情况,应重新打开风险、价格和交割条件决策,而不是只在清单上做行政备注。
步骤五:制作完整移交包
双方签字的清单应列明租约、腾退承诺、支持交付后时间线的证据、租金账、押金、通知、重要往来、相关授权以及调解、执行或法院材料。一堆散乱PDF并不等于完成移交,买方必须知道收到什么、还有什么留在卖方。
步骤六:与付款和登记协调
如果交易价格或某笔付款依赖空置交付或承租人相关事件,执行前应由律师审查条件和付款机制。核查腾退文件并不赋予销售人员自行设计托管或扣款安排的权力。控制目标是确保资金指令与交割日已验证事实一致。
最终签字问题
- 原件是否已进入移交包?
- 交付后签署的时间线是否仍有证据支持?
- 承租人、租约或付款状态是否变化?
- 若腾退日已过,何时采取了什么程序?
- 是否出现新的争议或和解?
- 买方是否理解承租人继续居住的后果?
- 双方是否签署租赁档案移交清单?
交割结论
把结果分为:可以交割;可以交割但有明确后续事项;或暂不具备条件。若文件效力未知、原件缺失或程序阶段无法理解,就不要标为“准备完成”。交割核查的意义,是防止隐藏的租赁风险与产权一起无声转移给买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