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割日租金付款证据检查
交割日检查的目的非常具体:确认尽职调查阶段形成的租金结论,在产权转移的那一刻仍然真实。即使一周前的付款台账完全正确,也可能因为新的租金到期、迟付款到账、收款账户变化、催告送达或争议启动而失效。因此,买方需要一份带明确截止日期和时间的最终对账,而不是重复使用旧租金表。
固定截止时间
记录交割检查采用的日期和实际截止时点,明确最后一个纳入计算的租期、前次审查之后新到期的金额,以及交割当天早晨发起的转账是否已经实际入账。统一截止时点可避免双方按不同时间窗口讨论欠款。
再次确认租约义务
将签署的租约及补充文件与付款台账同时核对。确认当前租金额、到期日、已生效的调整以及单独承担的其他费用。银行证据再新,如果计算所依据的合同义务错误,最终余额仍不可靠。
取得最新原始付款证据
取得与转让期间有关的最新银行或 PTT 证据,保留交易日期、金额、付款人、收款人和参考信息。尚未结算的付款不能因为有截图或付款指令就被标记为已收款;应明确区分“已发出指令”和“资金已经到账”。
核验收款人和付款指示
确认交割前哪个账户获授权收取租金,并检查是否发生账户变更。最后时刻要求改付其他账户时,应通过独立渠道验证。买方在产权或约定授权尚未成立前,不应要求承租人提前把租金支付到买方账户。
对账最后一个交割前期间
对每个未结期间列明应付、实收、到账日期和余额,并解释部分付款、预付、折扣和书面抵销。如果承租人预付了数月租金,应确定其中经济上属于产权转移后买方的部分,并说明在买卖价款结算中如何处理。
分开租金、押金及其他款项
最终结算不能把租金、押金、aidat、公共事业费、维修或损害赔偿合并为一个数字。每一类资金都需要独立记录,因为其法律和经济处理不同。尤其不能把持有的押金当作已经赚取的租金收入。
向双方确认是否存在争议
确认卖方和承租人是否认可同一最终余额,并核查前次审查后是否出现催告、调解、诉讼或执行程序。若双方有分歧,应保留双方立场及支持文件,而不是选择一个数字掩盖争议。
明确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归属
交割对账应说明哪一期租金归卖方、未来哪一期开始归新业主,以及欠租或预付租金如何在购买价款中结算。若卖方保留交割前应收款权利,应单独记录,以免承租人以后面对相互冲突的收款要求。
准备经过核验的转让后付款指示
提前准备产权转移后发给承租人的通知,写明新业主或授权收款人、变更生效日期及核验后的付款信息,并保存送达证据。账户变更不应通过来源不明的临时消息完成。
检查税务证明材料
在现行 GİB 规则要求通过银行或 PTT 对租金收付进行证明的范围内,交接档案应保存现有合规证据。交割日检查不能自动修复历史文件缺陷,但应把缺陷明确记录,而不是把它包装成完整档案转给买方。
交付完整证据包
买方应取得租约和修改文件、租金台账、最新原始付款证明、押金记录、重要通知和通信以及争议材料。建立交接索引,使新业主以后能够快速找到每份文件,而不依赖卖方记忆。
最终放款测试
在交易被视为完成前,应确认独立审查者能否按照截止时点重建租金余额,并理解每一笔款项的权利人。如果不能,应在交割备忘录中写明未决事项、责任人和处理方式;金额重大时,应采用适当先决条件、留置安排或专业审查,而不是假定产权转移后问题会自行消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