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持有资产
直接持有资产而非实体股权,应关注产权、限制、税费、保险、运营和可出售性。
比较直接持有、股权收购、SPV、合资、债务和长期合同结构。最终选择需要针对具体交易进行法律与税务审查。
直接持有资产而非实体股权,应关注产权、限制、税费、保险、运营和可出售性。
收购公司意味着承接其历史与负债,因此债务、税务、合同、诉讼和既有义务是尽调核心。
SPV可将单一资产或交易的会计、所有权和风险隔离,但效果取决于治理、合同和税务,而非名称本身。
应预先明确出资、运营、控制权、利润亏损分配,以及违约、僵局或合伙人退出时的处理。
债权人的风险与所有者不同,应审查担保、受偿顺序、契约、DSCR、期限以及现金不足时的执行机制。
多人共同投资一个资产,需要清晰的治理、费用、信息权、投票、追加资金和份额转让机制。
资产为特定使用方定制,租户信用、租期、规格、变更以及退出后重新出租成本决定主要风险。
运营方出售资产后继续承租,应把房地产质量与租户信用风险分开,检查租金、期限、担保及替代使用方需求。
在法律允许时,可通过交割先决条件、托管、质押或保证降低执行风险,相关文件应由专业法律人员审查。
进入前就应设计转让机制:优先购买权、适用时的tag/drag、份额估值、通知期、合格买家以及退出款分配前的债务结算。